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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下发文件的医院不执行怎么办,村卫生室没执行公共卫生服务怎么办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8-07 16:38:13 编辑:汇众招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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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卫生室没执行公共卫生服务怎么办

我国实行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有明确的实施方案的~是有层级管理的~按照相关规定~卫生局备案的村卫生室有义务执行力所能及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有村卫生室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上有不作为~你可以到该地卫生院办公室投诉~再不行可以到该县卫计局投诉~
通知各村卫生室:根据地委、行署安排,将于10月11日对我县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为做好考核前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地区考核组将随机抽取若干乡镇,采取面上考核和点上质量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围绕年初签订的党政线、计生线、卫生线目标责任书逐项对照检查,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考核指标。2、各乡镇要按要求,完善各类文件资料,切实做到资料规范,数据翔实。同时,要认真准备好人口计生工作汇报材料,凡被地区考核组抽中的乡镇,必须由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陪同考核,并汇报工作。3、各乡镇要全面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参考范文根据实际内容进行修改。

村卫生室没执行公共卫生服务怎么办

2,卫生行政处罚下达后行政主体却没有执行是否违法

你好,县卫生局对某中医院下达了行政处罚,如果中医院在行政复议和诉讼期限届满之后仍然没有履行,县卫生间也一直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卫生局违法,违反《行政处罚法》第51和62条。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
经查,b门诊部系个人出资,挂靠于a县某卫生院,独立核算,其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卫生院名义对外经营。在进行处罚时,当地药监部门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b门诊部是本案的行政违法主体。另一种意见认为卫生院是本案的行政违法主体。 观点一:b门诊部是本案的行政违法主体 确定行政违法主体,首先要明确行政主体违法的构成要件:一是实施了违反行政管理秩序、按照法律应该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二是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在本案中,b门诊部是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必须具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b门诊是经过卫生部门依法核准登记执业的医疗机构,当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26条之规定,应由其承担行政责任。因为行政责任归责原则是“谁违法谁承担”、“行政责任不搞株连”。其挂靠卫生院,以卫生院的名义对外经营,凭此只能确定承担民事责任的连带责任。所以,在本案中,b门诊部应是违法的行政主体。至于卫生院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我们应向卫生部门提出执法建议,建议卫生部门吊销b门诊部、卫生院两个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李腾华 观点二:b门诊部属于“其他组织”,不是行政违法主体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查处b门诊部的违法行为时,应该将其作为被处罚的主体。 理由是:一、b门诊部完全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国家对医疗机构实行一证一点管理,医院、卫生院设立的门诊部、分院、分诊部,必须单独申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卫生行政处罚下达后行政主体却没有执行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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