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方案 > 问答 > 什么证据能认定是围标,什么是围标

什么证据能认定是围标,什么是围标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28 04:12:35 编辑:汇众招标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什么是围标

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单位借用了另外几家单位的资质来投同一个标。

什么是围标

2,请问招投标什么是围标

太有才了。按你们说的那飞镖就是把镖飞起来喽。
招投标就是把投标招上门,围标就是把标围起来

请问招投标什么是围标

3,什么叫围标

围标也称为串通招标投标,它是指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手段和行为。围标行为的发起者称为围标人,参与围标行为的投标人称为陪标人。围标是不成熟的建筑招投标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围标成员达成攻守同谋,通常在整个围标过程中陪标人严格遵守双方合作协议要求以保证围标人能顺利中标,并对整个围标活动全过程保密。

什么叫围标

4,招标签到时一家公司签两家名字算不算围标

当然是串标、围标,而且证据确凿
这应该是不允许的,所有的国家级考试都不允许在试卷中出现考生的姓名,否则考号和答题卡就没有使用的意义了。  如果要认定作弊行为,应该在考试现场认定,不会再阅卷时认定,因为认定作弊是要有一定的流程,且作弊者要在现场签字的,因此你的这个情况如果认定作弊,应该要找你本人  核实,如果找到你,你就有了申述的机会;如果没有通知你查询相关问题,应该没什么问题。再说,即便你写上了自己的姓名,你也不知道由谁来阅你的试卷,你也不可能认识所有的阅卷人。所有你的这种情况只可能被认为违规,但不会认定为作弊,也不会记入档案。  即便要认定作弊行为,也要给考生一个申述的机会。《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十三条 对报考者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报考者拟作出的处理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报考者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对报考者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就此而言,只要没有人通知你去核实情况,大可放心等待最终的考试成绩的公布,不用为此着急上火。

5,江苏或者南京关于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企业串标围标有哪些规定如何

《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第二十九条 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一)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三)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四)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第三十条 下列行为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二)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三)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   (四)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纵横法律网 朱苏伶律师
江苏省建设厅有相关规定!具体电话联系!因为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比较多,需要专业人员负责!具体再联系吧纵横法律网 周是宏律师
围标---为满足最低3家投标人的要求而找3家公司来投标,内定其中一家实际中标。串标----几家投标人商定一个价格投标,太高采购成本。挂靠---无资格的公司挂靠有资格的公司获得投标资格。虚假瞒报信息---虚报业绩、资格、获得荣誉等等为了达到投标资格。恶意质疑、投诉----通过不停地质疑、投诉拖延开标或者达到其他目的。以及其他现象。
文章TAG:什么证据能认定是围标什么证据认定

最近更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