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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附着物是什么,评估报告中的含附着物是什么意思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20 04:36:21 编辑:汇众招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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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估报告中的含附着物是什么意思

一般是地上附着物吧,就是除了有证房屋以外,土地上面的东西。比如,室外的水泥地面、棚子、无证房、围墙、果树等。
我是来看评论的

评估报告中的含附着物是什么意思

2,从法律上说一说附着物定着物构筑物的区别

简单来说附着物就是依附于不动产才能产生作用的,比如灯、室内装修等; 定着物就是固定在地上的一切物品的总称,比如树木、房屋、沟渠等; 构筑物就是不具备人类居住功能的其他一些建筑物,比如水井、大棚、沼气池等。

从法律上说一说附着物定着物构筑物的区别

3,什么是房屋附属物

农房及其附属物是二个法律概念。附属物=农房=房屋 但.关于房屋的拆迁有专门法律法规的要适用专门的法律法规如《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房屋附属物是指附属于房屋,由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为提高房屋使用效能而改造或追加的,不能异地使用或异地使用将影响其功能的财物及相关设施

什么是房屋附属物

4,什么是房屋及其附属物

房屋是能够提供人们居住、工作、娱乐、储放物品和进行其他活动的空间场所。附属物,是指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构筑物,如围墙、烟囱、化粪池、门斗、水井等。
农房及其附属物是二个法律概念。附属物=农房=房屋 但.关于房屋的拆迁有专门法律法规的要适用专门的法律法规如《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5,属于建筑物构筑物土地附着物的固定资产都包括什么

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三条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第二百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水池、烟囱、塔楼等等

6,什么是房屋的附属物

房屋附属物是指附属于房屋,由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为提高房屋使用效能而改造或追加的,不能异地使用或异地使用将影响其功能的财物及相关设施
附属物就是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是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于房屋有某种用途的设施。作为房屋的附属物,通常是依附于房屋而存在,具有某种用途,并有利于房屋的升值,能计算其价值的物体,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应具有合法性。是否属于附属设施需要根据建筑施工规划图纸以及使用功能等详细情况进行判断。如果该楼在规划时属于独立部分,且具有单独的使用功能的,则不能作为附属设施。扩展资料:房屋拆迁的注意事项:1、拆迁协议应当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达成,意见不统一的,拆迁人可以拒签。并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2、补偿标准根据要根据具体拆迁项目实施意见和各地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而定,同时也要结合房子、土地的不同情况。房屋拆迁补偿可分为房屋补偿和土地补偿。3、商业性质用房补偿要高于宅基地用房,在评估商业性质用房时一定不要忘记要求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因此补偿标准是否过低,被拆迁人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来看。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房屋附属物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拆迁房

7,什么是地上附着物

地上附着物补偿合同地上附着物补偿合同甲方:乙方:甲方征收乙方土地地上附着物已登记完毕、根据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现就地上附着物补偿问题,双方订立本合同。一、甲方根据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一次性付给乙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共计元。二、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在二日内清理完地上附着物。阅读全文>>地上附着物相关概念土地的定义土地是地球表面陆地部分,包括海洋滩涂及内陆水域。土地的特性土地的两重性(自然特性和经济特性)土地作为生产资料而有别于其它生产资料的特性(自然本身产物/面积有限/永续性/不可移动)土地社会经济属性(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地产是财产权/土地具有准商品性/地产增值性)土地和地产的区别土地即是资源又是资产(生产资料),而地产是土地资产(只有产权)不动产(或房地产)是指土地资产及其定着物。上面的地产中的定着物也就是土地上的附着物。阅读全文>>地上附着物在财产分类中的应用财产主要分为动产、不动产和智力成果。还有商品房和住宅之分不动产不动产是指无法移动、或移动后会损害其用途和价值的财产,主要是土地,地上定着物如房屋、道路、桥梁、牌坊,地上附着物如花草、树木等。动产和不动产是相对一般情况而言的股票虽然是动产,但公司可能是无法移动或移动受到限制的;机器、设备虽然是动产,但移动也可能会减损其价值。牌坊通常被视为地上定着物,无法移动或移动后会损害其价值,但是,有特别纪念意义的牌坊,从破旧的老屋转移到新建的博物馆,没准能卖出更好的价钱。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以前一般的概念是将如房屋、水渠、路桥等建筑物与构筑物看成地上定着物,将如树、竹、花卉、园林等看成地上附着物。推荐阅读: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指青苗费补偿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阶段,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应当给予土地承包或土地使用者以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根据农作物的生长期按一季的作物产值,或按一季作物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物的拆迁费用和恢复费用及被土地上林木的补偿费用或砍伐费用等费用的综合。
你好,谢谢,望采纳!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指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土地时由用地单位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的对地上物损失的补偿数额。《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实践中,可按下列办法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根据“拆什么,补什么;拆多少,不低于原来水平”的原则补偿。对所拆迁的房屋,按房屋原有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建筑面积的大小给予合理的补偿。补偿标准按当地现行价格分别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被拆迁的,由用地单位按原标准支付适当的拆迁补偿费;需要拆除的,按其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值,由用地单位支付补偿费。但是,拆除违法占地建筑和超出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谢谢,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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