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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技术保密什么,人防工程涉密招投标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3-04 14:10:26 编辑:汇众招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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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防工程涉密招投标

一般保密工程不公开招标,而是邀标。但某些人防工程如小区地下人防等不属于国家保密的就可以公开招标。
小区内配建的是级别较低的人防工程,属于普通的民用建筑工程,招投标与普通民用建筑一样处理。

人防工程涉密招投标

2,请教一下是不是所有工程都需要备案主要的备案规定有哪些谢谢

建设工程须事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后还需要提交房屋竣工验收资料,才能取得房产证。可以看一下《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屋登记办法》等
一般工程都需要备案,除非是涉及技术保密或者不需要招标的工程。

请教一下是不是所有工程都需要备案主要的备案规定有哪些谢谢

3,招标法投标报名清单保密吗

是需要保密的,防止投标单位串标,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话可以看看《招标投标法》。
保密的防止投标单位串标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招标小组成员才有权看,其他投标方无权看,如果是一些技术项目的话,这中间还有能涉及其他厂家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当然是不可以看的。可以百度搜索 辉衡网,了解看看

招标法投标报名清单保密吗

4,投标须知哪些

注意事项投标书的写作,要求实事求是、具体清晰、准确准时。工程投标书通常分为技术标、商务标和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技术标:主要是以施工组织设计体现,即所投标的主要技术参数、规范。评标时,技术标一般占30%。商务标:主要是预算报价部分,即结合自身和外界条件对整个工程的造价进行报价。商务标是整个投标的重中之重,评标时,商务标一般占70%。资格证明文件:是以企业、人员、机械等相关资质等级要求。资格证明文件主要是审查公司有无投标、中标及完成一定的工程项目资格等。注意问题投标人在递交标书应注意的问题《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投递投标书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达或委托代理人送达,以便获得招标机构已收到投标书的回执。在招标文件中通常就包含有递交投标书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不能将投标文件送交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以外地方,如果投标人因为递交投标书的地点发生错误,而延误投标时间的,将被视为无效标而被拒收。如果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人必须留出邮寄时间,保证投标文件能够在截止日期之前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而不是以“邮戳为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即已经过了招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当原封退回,不得进入开标阶段。招标文件的签收保存。招标人收到标书以后应当签收,不得开启。为了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招标人必须履行完备的签收、登记和备案手续。签收人要记录投标文件递交的日期和地点以及密封状况,签收人签名后应将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放置在保密安全的地方,任何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为了保证引起充分竞争,对于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应当重新招标。这种情况在国外称之为“流标”。按照国际惯例,至少有三家投标者才能带来有效竞争,因为两家参加投标,缺乏竞争,投标人可能提高采购价格,损害招标人利益。

5,技术人员保密协议

你好。由于不同单位的商业秘密有所不同,保密协议也需要相应调整。提供一份范本,供参考。  保密协议  甲方:  住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在甲方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如技术方案、制作工艺、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等;  2、经营信息:如客户名单、营销计划、招标标底及标书内容、财务数据、销售计划、销售渠道以及计划、定价政策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应当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擅自允许任何第三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秘密。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成为甲方员工之日开始,到该商业秘密被依法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专项违约金人民币 元;  2、如果因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大于前款约定的专项违约金,乙方除应当支付前款所述的专项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额外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有权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五、其他约定  1、乙方确认,在本协议有效期以及乙方由于任何原因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之后一年内,乙方所完成的全部发明创造或作品,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保证,在与甲方终止劳动关系之前,立即无条件地交出所持有的甲方全部文件资料。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法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应当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的书面同意。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这个叫做竞业禁止条款,如果你是单位的技术人员单位是可以和你签订竟业禁止条款的,但是竟业禁止条款的签订单位必须要有相应的补偿,如果没有补偿这种条款对劳动者无效,而且竟业禁止的期限最多只能是离职后两年,超过期限就无效了。如果劳动者违法竟业禁止义务,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6,有谁知道招标注意事项有哪些

1、 采购范围和内容,一定要明确,要在招标文件中说完全。这是核实投标和统一评标的依据。如果有较多的选购内容,最好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单独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内。2 、对于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一定要让投标方以书面方式提出,采购机构与最终用户商量后,以书面方式回答。避免口头问答和澄清。这是避免以后纠纷的重要办法。3、如果对于投标有特殊要求,比如:允许报出“折扣”,允许报出同时中标多“包”的优惠条件,则应当在招标文件中用黑体字标明:“必须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开标时唱出,方才有效 ,”等等内容。避免部分内容不公开,引起误解、争议和投诉。4、出售招标文件的登记表,应当每个投标方单独一张。还要求注明拟投标的是某某制造厂还是某某代理商。不可共用一张表格,那样容易泄露消息。5、如果开标地点变化,与出售标书的地点不一致,比如,在外租用开标会议室的情况,一定要用书面通知的办法,而且要求投标方回复收悉,最好是传真方式。对于外地投标方,考虑其可能不熟悉地理位置,应当说明白,最好附一个简图。如果有单行路等交通限制的,也应说明。6、如果在某会议室开标,最好另外告知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的移动电话,或者就近的固定电话。这是为了防止投标方临时需要联系,而找不到采购机构具体联系人的情况。7、如果在某高层写字楼或宾馆的会议室开标,应当注意写明会议室的房间号码。避免投标方在投标截至时间前赶到,匆匆忙忙,找不到准确的投标地点。8、如果在某高层写字楼或宾馆的会议室开标,应当注意通知大楼的服务台、保卫和或本单位的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接收和签收投标文件。以防止个别投标方钻孔子,在投标时间截至时间已过时,借口已向采购机构投标。9、如果投标方可能采用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时,应该提醒他们最好提前半小时到场,以免因为盘点现钞耽误,影响准时开标。10、采购机构应当准备一些档案袋、荧光笔、塑料绳、粘胶带、印油、胶水等物品,当投标方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规定密封时候,采取适当措施。避免因为枝节问题,导致废标。11、开标大会的签到表,应当分设。投标方单独一张签到表。最终用户代表和其他工作人员一张表;评委(和或公证人员,纪检监督人员等)单独一张表。避免不必要的信息泄露。采购机构的有关人员,也应签到。12、对于采用计算机抽取办法产生的评标委员,不宜仅仅为了保密,而使评委匆匆忙忙,糊里糊涂参加评标。尽可能使其了解评标涉及的主要技术要求内容,有所准备。此外,尽可能提前使其熟悉采购招标涉及的法律法规。13、不宜采取对待学生参加考试的办法对待参加评标的专家。现在,专家多是“业余的”,大多专家不是为了几个“评标咨询费”来的,而是出于责任和荣誉感等等。某种意义上讲,专家是客人,是请来帮忙的。为了保密,是采取“临时上缴手机”的措施,还是“要求关闭手机”,“都放在桌面上”?是先发聘书,再签“评标承诺书”;还是只立“责任状”;是允许专家就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讨论,还是规定“一律独立评标,不得交头接耳”,做法不同,人性味道不同,效果也各异。14、如果开标大会邀请公证处参加并公证,则应当要求公证人员必需着装。而且事先特别提醒最终用户代表、评委、和投标方代表,带齐身份证,资质证等文件证明的原件,以备查。15、如果开标后,安排有澄清或者质询,则必须要求投标方等候或者留下移动电话以便联系。在此情况下,不可只询问质询意向中的一两家,而对其他投标方在等候几个小时后,告诉“不问了,回去吧”。那样不仅仅对投标人员没有“人性味”,而且容易激怒他们,引发投诉。最后,发布中标结果公示时,应当考虑告知投标方各自不中标的原因。16、应当注意保存所有开标评标的原始文件资料,包括签到表、评委的评标质询问答记录(最好有评标全程记录或者录音录像)、评委打分原始表格等等。一律要求用不退色的墨水笔书写,不可使用铅笔。17、不仅仅要求评委和所有工作人员对评标过程细节保密,而且需要提醒采购机构的其他领导和工作人员,最终采购单位的有关领导注意保密。泄密、不负责任的部分透漏相关情况或者让投标方道听途说得到小道消息,容易引发不必要的争议和投诉。18、注意保管计算机中的招投标有关信息,包括各个投标方联系电话,评委的信息以及评标报告等。如果办公室的计算机处容易有外人来来往往,需特别注意。19、添加刻录机。每个项目(或者几个项目)的采购招标结束后,将资料刻成光盘保管,便于今后参考。而且,如果招标文件含有附录图纸,则刻成光盘,比复印工程图方便,价格还便宜。20、提倡项目采购人员,每次招标结束后,写下项目小结和体会。
1. 禁止围标、串标 (1)设定最高限价。由招标人会同招管办、财政、监察部门共同商定最高限价,控制幅度按财政评审价合理下浮;对投标单位较少,竞争力度明显不足的招标项目,幅度控制在不少于同类项目同期平均中标下浮率,超出最高限价的一律作废标处理。财政部门的评审报告及电子数据抄送审计部门。 (2)严格控制投标人信息。加快网上招投标进程,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原则上通过建湖招标采购网上传,由潜在投标人通过网络下载,推行资格后审,最大限度地使投标信息得到控制,加大围标、串标等行为的难度。 (3)取消集中踏勘和集中答疑。招标人在制作招标文件时 要尽量详尽描述施工现场,潜在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安排踏勘。潜在投标人如有疑问,招标人可在网上公布答疑文件,由潜在投标人从网上获取。 (4)落实评委责任。评标委员会对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标书差错雷同、报价竞争不充分等疑似围标、串标行为进行认真审查,发现围标、串标行为的要及时告知相关部门查处。2. 制止挂靠资质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开标现场,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企业名义,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严格执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押证制度,主体工程未完工的,不得退还所押证件。履约保证金的额度及收退时间须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并严格执行。招标人的建设资金一律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结算。 (2)政府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招标人必须会同相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中标候选人须对无在建项目、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无出借资质、无围标、串标行为、项目负责人驻场等方面进行承诺。招标人可要求中标候选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0天的基本账户账面余额,以考察其资金实力。考察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招管办备案。 (3)推行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监察人员指纹机考勤制度。凡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工期在6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实行指纹机考勤,投标文件确定的项目管理、监察成员,必须到招投标交易中心驻场监察室办理相关人员的身份确认和指纹录入,并在施工现场进行考勤,依据考勤结果进行奖惩。监察局、招管办定期对项目班子进场情况进行督察。 (4)认真落实招标人施工现场管理责任。招标人须建立项目管理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切实加强建设项目标后管理。招标人发现施工单位挂靠资质的须及时制止,并向招管办和相关部门报告。招标人知情不报或监管不力的由监察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3. 严控工程量变更 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增加造价在合同价10%以内的,由建设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金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须报县投标管理委员会分管领导审批,并报财政局、审计局、招管办备案。对单项变更超过10万元、隐蔽工程等关键节点,建设单位应及时通报审计部门安排跟踪审计。设计变更金额超过50万元且超过合同价10%,可以独立施工的,必须进入招投标交易中心重新组织招投标;不能独立施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设计变更和工程量,财政局负责投资额增加部分的预算评审工作,由项目主管部门报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审批,并报财政局、审计局、招管办备案。未按规定报批备案的,财政部门不得拨付建设资金,并由监察机关调查,发现违规违法行为的,严肃查处。4. 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作为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取消其在建湖招投标市场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参与围标、串标的; (2)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 (3)使用虚假资质证书或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 (4)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重大违约行为的; (5)经资格审查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 (6)放弃中标项目的; (7)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或中标差额保证金; (8)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9)恶意报价或恶意投诉的。

7,如何写技术保密协议

保 密 协 议甲方(员工): 乙方(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5年内 。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工程投标方案及投标时任何标书内容、工程材料采购招标方案及评标时任何行为及内容、对外投资项目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备忘录、董事会决议、经理办公会纪要、合同文本等的书面和电子文件)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果涉及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或仅就商业秘密纠纷直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甲方的行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错,由国家侦查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违约金 ;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员工保密协议示范文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成都市劳动合同条例》和《成都市xxxx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保密内容 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二) 保密范围 1.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4.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 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6.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7. 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 (四) 保密期限 1. 劳动合同期内; 2. 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五) 脱密期限 1. 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2. 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月通知对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3. 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六) 保密津贴 1. 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 保密津贴每月____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3. 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七)违约责任 1.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停发保密津贴,并予以行政处分; 2.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3.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领取的保密津贴; 4.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追索全部保密津贴;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5. 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 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设定竞业限止期的,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必须予以乙方竞业限止期生活津贴,津贴费发放多少,虽然法律上暂无明确规定,但按年计算一般不低于乙方在职时的年工资总额的60%,企业承担的费用非常大,一般企业不太能承受。所以现阶段大部份企业设定脱密期,脱密期设定不得超过六个月;新员工的保密津贴直接从工资结构中分解出一块,老员工的保密津贴视情况,可直接从工资结构中分解出一块,也可在工资结构中增加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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