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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廉租房怎么办,邹城廉租房什么时候申请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7-31 14:03:50 编辑:汇众招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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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邹城廉租房什么时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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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廉租房什么时候申请

2,廉租房手续怎么办理

申请廉租房要办理以下几个环节的手续:   ●到街道办事处开具低保证明   ●持证明到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市住宅发展中心审核   ●在申请人居住地公示   ●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申请人可到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登记   ●发放房租补贴(或分配廉租住房)   申请廉租房时要提 交以下证明材料:1.民政部门出具的《青岛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2.现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承租证明,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3.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明;4.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一)由申请家庭的户主持应当提供的材料向德州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提出申请,并领取相关表格。 (二)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及表格到所在社区居委会进行初审、盖章,并张榜公示,之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街道办事处。 (三)街道办事处复审、盖章,并张榜公布,之后报送德州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 (四)德州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通过查阅房产档案、入户调查等方式就申请人的住房状况是否符合条件进行终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区民政部门。 (五)区民政部门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终审,并反馈房管部门。 (六)德州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公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进行审批。

廉租房手续怎么办理

3,申请廉租房该怎么办理

申请廉租住房的程序:申请廉租住房须经过十个程序。即:申请、受理、初审、公示、复核、选房、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签约、入住。 (一)低保家庭 第一步:申请人持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预登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初步审查合格后,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预登记证明及《济南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表》。 第二步:申请人按照《济南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表》的要求进行填写,并到相关办事处完善手续。 第三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家庭的相关资料并进行初审,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第四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济南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证》。 (二)低收入家庭 第一步:申请人持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预登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初步审查合格后,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预登记证明。 第二步:申请人持预登记证明到相关居委会申请办理家庭低收入证明,领取低收入证明后办理《济南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表》的相关手续。 第三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家庭的相关资料并进行初审,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第四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济南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证》。 申请廉租房的程序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市区内非农业常住户口超过5年; (二)申请家庭年收入、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廉租住房保障规定标准; (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二、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四)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登记等程序办理: (一)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领取《鹤壁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核准表》。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材料上报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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