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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租地用户怎么补偿,租的土地还没到租期要被征用了怎么赔偿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4-27 22:21:42 编辑:汇众招标 手机版

1,租的土地还没到租期要被征用了怎么赔偿

由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给予补偿。

租的土地还没到租期要被征用了怎么赔偿

2,租用的土地征用时怎样赔偿

土地征用一般当地政府会有专门文件明确补偿办法。但这种补偿一般仅针对有土地产权证的一方,即土地出租方。如果你是租用方,则需以政府的补偿文件为依据,要求出租方将政府补偿给他,针对你这片租用土地未到租期损失,地面付着物的损失,支付给你,这应该是比较容易算清楚的。当然如果出租方不给予你必要赔偿,你也可以选择走法律途径。

租用的土地征用时怎样赔偿

3,租地是怎样赔偿的

既然是租地协议而不是承包合同,那么你有经营权而没有该块地的承包权。据此,你有权获得安置补助费,果树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实际所有人所有。土地补偿费归承包人或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
政府征地是属于不可预知、不可抗拒的因素。不是对方要违反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而是因为不可抗力合同终止,对方是没有赔偿义务的。但是政府在征地的时候会给予一定的补偿,补偿费用中就包括地上附着物的赔偿。但是要根据现场评估的价格来进行补偿。你可以要求政府补偿你建猪舍所用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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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租地房屋补偿

既然合同已经有明确的约定,原则上甲方(出租方)是没有的。  一、征地补偿的项目: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二、地上附着物,即房屋补偿费,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甲乙双方既然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房屋归乙方所有,那相应的补偿费只能是归乙方(承租方)所有。
因为你和单位之间只是租赁关系,单位收回房屋只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你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即可,如果没有支出任何费用,是得不到补偿的。如果维修、装修房屋支付了费用,可以要求单位适当补偿。基于以后还要在单位上班,有了新住房可能仍可租赁,如果不是支出了较多费用,还是要和单位维持好关系,不要求单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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