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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暂估价怎么结算,现行的工程清单计价中投标价中的暂列金最后怎么结算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8-02 18:05:11 编辑:汇众招标 手机版

1,现行的工程清单计价中投标价中的暂列金最后怎么结算

暂列金最后是不计算多少金额,经审定造价后,变更增加或签证费用,超出或不超出,都没有关系,暂列金只是业主预算该项工程的未预见费。
你好!暂列金最后是不计算多少金额,经审定造价后,变更增加或签证费用,超出或不超出,都没有关系,暂列金只是业主预算该项工程的未预见费。如有疑问,请追问。
我也想知道,还想问是施工中前期还是施工完成后结算。

现行的工程清单计价中投标价中的暂列金最后怎么结算

2,在做工程结算时投标中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怎么处理

1、暂估价处理方式处理方式:合同履行阶段再最终确定该部分的合同价格金额。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产生原因:该笔款项属于签约合同价的组成部分,合同履行阶段一定发生,但招标阶段由于局部设计深度不够、质量标准尚未最终确定、投标时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等原因,要求承包人按暂估价格报价部分。2、暂列金额的处理方式处理方式:由发包人用于在施工合同协议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在施工过程中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以及施工过程中合同约定的各种工程价款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的费用。暂列金额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扩展资料:一、暂估价确定方法:1、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按招标的中标价确定。2、非必须招标项目:A、材料和设备由承包人负责,经监理人确定相应的金额;B、专业工程施工的价格由监理估价确定。二、暂列金额是特殊的变更:做施工的都熟悉变更,更熟知如何操作,但暂列金额不同一般的变更,它虽然最后要以变更形式反映出来,但不同于变更的地方是一般变更没有预知性,只有发生了或发现了才提出办理,而斩列金额开始就知道要发生的,与之相对应的费用也是相对确认的。只是条件未成熟,甲乙双方投标时暂时无法操作。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暂估价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暂列金额

在做工程结算时投标中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怎么处理

3,本材料按当时进价计算如有变动以什么为准

量以实际施工的为准,结算时发包人和承包商对量。承包人在每月末或者约定的工程完工后向发包人提交上月或相应的已完工程量。发包人7天内核对工程量,并且要在核对工程量前1天通知承包人到场。承包人必须按时参加,否则发包人核实的量为准。如果发包人7天内未核对,以承包人的量为准。如果发包人不通知承包人,则发包人的计量无效。补充一点:承包人超出的工作量,违约,返工的量不计算。综合单价以约定的为准。但必须考虑以下情况:1、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或者减少到约定的比例,一般为10%,按约定的方法调整超出这个比例范围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2、约定的材料及机械价格上涨,一般承包商承担5%以内材料费价格风险。10%以内机械费风险。超出比例时结算时据实调整。3、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价格文件。如果结算的时候发生人工单价调整,则调整发布之日以后的结算综合单价。4、对于有材料暂估价的项目,由于招投标的时候是一笔计入综合单价的暂列金额。材料招采完成后综合单价根据材料价调整。5、专业工程暂估价据实结算。
(定价-进价)x数量=利润

本材料按当时进价计算如有变动以什么为准

4,对于工程清单中暂估价结算时怎么处理是按材料实际价格还是按清单暂估

你好,对于这个问题,当然是按照材料的实际价格来结算的。 对于材料的实际价格,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将采购价格报监理或审核单位评估,由双方协商确定过程中的材料实际价格。 因此,在结算时不会担心材料的实际价格,如果在结算时确定材料价格,施工方将非常被动。拓展资料:1、作为工程项目的两个相似概念,暂定价格和暂估价格是指工程量清单中未确定的两项费用。用人单位和承包商经常因为概念不清而产生一些纠纷和纠纷。在项目结算中,承包商也会模糊这个概念以追求高利润。如果项目造价人员对这个概念和内容不清楚,以致于混为一谈,就会出现不公平的问题。项目预算中暂定金额与暂定预算的区别概念不同,暂定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的金额。2、用于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尚未确定或无法预见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发生合同约定的调整因素时的工程价格调整,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招标人有权使用全部、部分或不使用该金额。临时估算:指用人单位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中提供的用于支付不可避免但不确定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和服务的单价的金额。投标临时估算是指在总承包招标中价格无法确定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临时估算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使用方式不同3、暂定金额: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其他工程成本的组成部分,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但不直接归承包人所有,而是由承包人临时确定和使用的一笔款项。雇主。如有剩余,则归雇主所有。暂估价:在标准不明确或需要专业承包人完成。4、具体价格暂时无法确定时使用的一种价格表达方式。 用人单位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临时概算属于依法招标的,应当通过招标确定价格,由招标人代替临时概算,调整合同价格;不属于投标的,承包人应按合同采购,经发包人确认单价后,更换临时概算,调整合同价格。暂估价将在竣工结算时根据实际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5,竣工结算的结算编制

在工程进度款结算的基础上,根据所收集的各种设计变更资料和修改图纸,以及现场签证、工程量核定单、索赔等资料进行合同价款的增减调整计算,最后汇总为竣工结算造价。竣工结算是在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在原合同造价的基础上,将有增减变化的内容,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方法与规定,对原合同造价进行相应的调整,编制确定工程实际造价并作为最终结算工程价款的经济文件。
4.8.1 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4.8.2 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由发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4.8.3 工程竣工结算应依据:1 本规范;2 施工合同;3 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4 双方确认的工程量;5 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6 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7 投标文件;8 招标文件;9 其他依据。4.8.4 分部分项工程量费应依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4.8.5 措施项目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本规范第 4.1.5 条的规定计算。4.8.6 其它项目费用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 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2 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中标价或发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3 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4 索赔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5 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6 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4.8.7 规费和税金应按本规范第 4.1.8 条的规定计算。4.8.8 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编制完成竣工结算书,并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递交给发包人。

6,定额结算的单价计算步骤

方法一:已知投标综合单价时一、 确定结算时的综合单价:1、 原合同约定综合单价:即原中标的综合单价2、 超出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常见两种)1) 在原中标综合单价的基础上打折:中标综合单价*系数2) 按约定重新计算综合单价:一般是按定额组价,计算【基价+(市场价材料-定额价材料)*消耗量】*(1+管理费率)*(1+利润费率)二、 分部分项工程费用:1、 工程量变化:中标综合单价*(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原清单工程量)或中标综合单价*约定范围的工程量+约定综合单价*剩余的工程量2、 差价部分: 自主报价材料:【双方确认的材料单价-合同单价*(1+约定的幅度)】*材料数量(定额含量*定额工程量) 暂估单价材料:【双方确认的材料单价-暂估材料单价】*材料数量(定额含量*定额工程量) 人工差价:按政策性规定计算差价合计“3、 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新增):(1)+(2)4、 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中标分部分项工程费用(已含在中标价中)+(3)三、 措施项目费用(新增):(原来的已包括在中标价中)3.1+3.2+3.33.1、费率部分:(差价不计算费率部分措施项目费用)3.2、工程量部分:(一般没有)中标综合单价*清单工程量3.3、安全文明:(差价计算安全文明措施项目费用)【分部分项工程费+(3.1+3.2)+其他项目费】*3.8%合计(新增):3.1+3.2+3.3四、 其他项目费用:(考试一般没有,或直接给出) 4.1+4.2+4.3+4.44.1、专业工程暂估价4.2、计日工4.3、总包服务费4.4、索赔签证五、规费(新增)六、税金(新增)七、工程造价(新增)八、结算工程造价:中标价(含养老保险)+新增工程造价方法二:未给出综合单价时一、 确定投标时的综合单价:1) 套定额:基价=价目表基价+人工费调整+材料费调整2) 定额工程量:注意换算单位3) 直接工程费:基价+风险(注意人工费调整、材料费调整)4) 综合单价:直接工程费*(1+管理费率*优惠)*(1+利润费率*优惠)*定额工程量/清单工程量二、 确定结算时的综合单价:1、 原合同约定综合单价:即原中标综合单价或投标时的综合单价2、 超出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常见两种)1) 在原中标综合单价的基础上打折:中标综合单价*优惠2) 按约定重新计算综合单价:一般是按定额组价,计算同前三、 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新增)1、 工程量、单价变化部分:中标综合单价*(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原清单工程量) 或 中标综合单价*约定范围的工程量+约定的综合单价*剩余的工程量2、 差价部分:自主报价材料:【双方确认的材料单价-合同单价*(1+约定的幅度)】*材料数量(定额含量*定额工程量)暂估单价材料:(双方确认的材料单价-暂估材料单价)*材料数量(定额含量*定额工程量)人工差价:按政策性规定计算(227#文件)差价合计:3、 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新增):1+2四、措施项目费用(新增):(原来的已包括在中标价中)4.1+4.2+4.34.1、费率部分:(差价不计算费率部分措施项目费用)4.2、工程量部分:(一般没有)中标综合单价*清单工程量4.3、安全文明:(差价计算安全文明措施项目费用)【分部分项工程费+(3.1+3.2)+其他项目费】*3.8%合计(新增)4.1+4.2+4.3五、 其他项目费用:(考试一般没有,或直接给出) 4.1+4.2+4.3+4.44.1、专业工程暂估价4.2、计日工4.3、总包服务费4.4、索赔签证六、规费(新增)七、税金(新增)八、工程造价(新增)九、结算工程造价:中标价(含养老保险)+新增工程造价定额结算审计的时候即审工程量,又审单价。比较麻烦清单结算的时候审工程量,单价执行原投标报价时的清单单价。相对定额结算比较容易。
1、首先找到当地定额。2、对应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查找定额,用定额基价乘以你已有的工程量,即可得出你的定额人工工日、材料消耗量、机械台班消耗量。3、根据工程类别套取工程费用。4、调整人工工日价差、材料消价差、机械台班及燃油料价差;调整临时设施摊销价差。5、得出工程造价。 关于书籍:就学习工程造价的计量与计价、工程定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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