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 > 经验 > 货场依据什么规范 勘察,在农村房屋周边草地上发生车辆刮蹭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还是非道路交通

货场依据什么规范 勘察,在农村房屋周边草地上发生车辆刮蹭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还是非道路交通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31 08:46:41 编辑:汇众招标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在农村房屋周边草地上发生车辆刮蹭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还是非道路交通

交通事故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纠纷可以进行免费法律咨询,九问律师网会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意见。点击进入免费在线咨询>>非道路范围:(1)自建自管未列入规划的城市巷弄或村间路,或者称自行修建并自行负责管理的路面;(2)用于田间耕作的农村铺设的水泥路、沥青路、砂石路等机耕路(3)村民宅前宅后建造的路段或自然通车形成的路面;(4)封闭式住宅小区内楼群之间的路面;(5)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路面,厂矿、企事业单位,火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的专用路面;(6)撤村建居后尚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7)凉晒作物的场院内;(8)断路施工而且未竣工或已竣工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9)其他未列入公共交通管理范围的路段①。凡乡、村自行修建的道路(机耕道)和自然通车形成的道路以及住宅楼群道路、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道路、厂矿企事业专用道路以及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道路等,均不属于法定道路。在这些路上发生的车辆事故(非道路交通事故),也不属于道路交通管理范围,公安交警部门不具有法定管理的职权。但大量的这类非道路交通事故,若无人受理,或受理后在处理上存在很多实际困难,导致事故不能得到及时适当的处理,也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隐患。鉴于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的规定,将非道路交通事故也交由公安交警部门比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一、比照道路交通事故案进行调查、取证对非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对证人、当事人进行询(讯)问,对车辆的检验以及伤员的救治等前期处置,均可以比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进行。二、进行事故认定对非道路交通事故,应进行责任认定,形成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对事故进行成因分析,并告知当事人,其损害赔偿可由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三、对当事人的处罚不能适用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如果需对当事人的某些严重违章行为进行处罚,比如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其违章行为单独处罚。如果需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过失致人死亡的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应依照刑法第134条、135条、233条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定罪处罚,亦不能适用刑法第133条有关交通肇事罪的处罚规定。四、损害赔偿调解应以各方当事人自愿申请为原则非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在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之后,各方当事人仍然申请公安交警部门进行调解的,公安交警部门可以进行调解,其损害赔偿的标准可参照道路交通事故的相关标准。至于调解是否达成协议,达成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此文档已经帮助87人
前面五米,其他看情况而定,详情问当地规划局

在农村房屋周边草地上发生车辆刮蹭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还是非道路交通

2,工程测量专业属于国家规定的特种专业么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1)电作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口、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实行教考分离制度,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推荐使用教材。培训机构按照国家局制定的培训大纲和推荐使用教材组织开展培训。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其委托的有资质的单位根据国家局制定的考核标准组织开展考核。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制作,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签发。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全国通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由原考核发证部门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年一次。跨地区从业或跨地区流动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可向从业或施工所在地的考核发证单位申请复审。

工程测量专业属于国家规定的特种专业么

3,道路交通事故如何判责

1、在农村村道主道里行驶,在十字路口处与右方左拐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的位置是在没有信号灯,在这个情况下双方肯定是都有责任,交警队处理一般是主次责任或者双方一半的责任。2、如果双方发生纠纷,最好是让交警队认定责任,最后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这就是处理事故的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2](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1、追尾碰撞前车的;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8、逆向行驶的;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2](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如果事故发生的位置是在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这时采取右侧先行的原则。要让右侧车辆先行。假如A车没有让右侧的B车先行,而导致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A车将承担全部责任。支路车辆要让干路车辆先行,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支路车辆承担全部责任。
非道路范围: (1)自建自管未列入规划的城市巷弄或村间路,或者称自行修建并自行负责管理的路面; (2)用于田间耕作的农村铺设的水泥路、沥青路、砂石路等机耕路 (3)村民宅前宅后建造的路段或自然通车形成的路面; (4)封闭式住宅小区内楼群之间的路面; (5)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路面,厂矿、企事业单位,火车 站、机场、港口、货场内的专用路面; (6)撤村建居后尚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 (7)凉晒作 物的场院内; (8)断路施工而且未竣工或已竣工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 (9)其他未列入公共 交通管理范围的路段①。 凡乡、村自行修建的道路(机耕道)和自然通车形成的道路以及住宅楼群道路、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道路、厂矿企事业专用道路以及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道路等,均不属于法定道路。在这些路上发生的车辆事故(非道路交通事故),也不属于道路交通管理范围,公安交警部门不具有法定管理的职权。但大量的这类非道路交通事故,若无人受理,或受理后在处理上存在很多实际困难,导致事故不能得到及时适当的处理,也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隐患。鉴于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的规定,将非道路交通事故也交由公安交警部门比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一、比照道路交通事故案进行调查、取证对非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对证人、当事人进行询(讯)问,对车辆的检验以及伤员的救治等前期处置,均可以比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进行。 二、进行事故认定对非道路交通事故,应进行责任认定,形成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对事故进行成因分析,并告知当事人,其损害赔偿可由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对当事人的处罚不能适用交通管理法律法规 如果需对当事人的某些严重违章行为进行处罚,比如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其违章行为单独处罚。 如果需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过失致人死亡的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应依照刑法第134条、135条、233条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定罪处罚,亦不能适用刑法第133条有关交通肇事罪的处罚规定。 四、损害赔偿调解应以各方当事人自愿申请为原则非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在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之后,各方当事人仍然申请公安交警部门进行调解的,公安交警部门可以进行调解,其损害赔偿的标准可参照道路交通事故的相关标准。至于调解是否达成协议,达成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责任怎么定都对,直行应该让右方车先行也对,他的车也应该注意主道是否有车辆直行应当避让,但是这个明显你没有避让,如果他撞的是后面那就是他责任大,你明明看到他了还继续走就是你的不对了,在那条道路上速度都不应该过快,所以你肯定也是抢道没让他。

道路交通事故如何判责

4,企业该采取怎样的办公空间规划来提高空间利用率

首先做好预算其次是尽量重复使用空间实在不行可以学习其他公司的办公空间划分
第一个必须明确一下几个面积概念:1、建筑面积。通常是指库房建筑面积。其计算方法是从库房外墙基丈量。长*宽的面积,楼库各层相加。2、实际面积。即从库房内墙丈量。长*宽面积中减去障碍物建筑物(立柱、隔墙、楼梯)占用面积。3、可用面积。即从实际面积中减去干道、支道、墙距、柱距占用的面积。4、使用面积。即货架实占面积(这里所说的是货架占地)。第二仓库资源利用指标与计算方法:1.地产利用率=(仓库建筑面积/地产面积)×100%2.仓库面积利用率=(仓库可用面积/仓库建筑面积)×100%3.仓库面积使用率=(仓库使用面积/仓库可用面积)×100%4.仓库容积利用率=(库存商品实际数量或容积/仓库应存数量或容积)×100%注意2和3,显然呢!还应该有仓库使用面积/仓库建筑面积的阿!根据以上方法可参照如下观点:1. 面积利用率一般要达到60%货位总面积(--------≈0.6)。库房实际面积2. 仓库利用率=存货面积/总面积×100%你看他们分别是用的哪一个比率呢?显然1是使用利用率吧?2就是没有写出来的仓库使用面积/仓库建筑面积吧?第三是如何提高仓库利用率呢?有人给出了定额法:1.仓库可用面积利用率定额即规定出用以堆放物料的可用面积与实际面积合理比例,以便限制固定走道和墙距占用的面积。把可以堆放物料的面积充分利用起来。其计算公式是:仓库可用面积利用率 = 可用面积/实际面积*100%2.仓库可用面积使用率定额即规定出仓库实际储存商品所使用面积与可用面积的合理比例。可以限制可用面积的空闲部分,提高仓库可用面积实际使用率。其计算公式是:仓库可用面积使用率 = 使用面积/可用面积*100%针对厂房仓库仓储空间的问题:用途目的:衡量厂房空间的利用率是否恰当。计算说明:储区面积率 =储区面积/ 物流中心建物面积指标意义:储区是物流中心不可或缺的部份,因而掌握储区占整个物流中心厂区的比率,可使整体作业更顺畅状况陈述:此指标小,表示储区占整个物流中心面积比例不高。改善对策:物流中心面积去除停车码头外,主要包括储区及理货区。而一般来说,理货区约占物流中心建物的 30-50%,储区面积则应占 50-70%左右。因此,一旦储区面积率小,应检讨整个物流中心的布置规划,是否未充份利用空间?或各作业区的配置是否恰当?尤其若公司如今仍有储位不足的现象,应考虑能否采作业组合方式,例如将加工、检查两作业同处同时进行,以减少必要空间,如此则能扩大储存空间,同时亦能取消部份搬运动作,对整个营运作业将更有帮助。可供保管面积率应用目的:判断储区内通道规划是否合理。计算说明:可供保管面积率 =可保管面积/储区面积指标意义:可供保管面积率为扣除通道後货品的可保管面积占整个储区的比例,因而此指标大小主要在於评估通道空间的安排。一般好的通道设计应注意以下几点;(1) 流量经济性(2)空间经济性(3) 设计顺序(4) 分支通道、内部通道、工作空间通道及安全设施通道的存在(5) 通道宽度的决定。应用目的:用以判断储位规划及使用的料架是否适当,以有效利用储位空间。计算说明:储位容积使用率 =存货总体积/储位总容积单位面积保管量 =平均库存量/可保管面积状况陈述1:储位容积使用率及单位面积保管量偏低,一般有两种可能:(1)由於每一储位都有一定的重量限制,若在库品重量较重,则无法堆叠太高或摆放太密。(2)存货量相对於储区较小,以至储位剩馀太多。-零数板多改善对策:若由於货品重量重而无法储满一储位,则必 调低储位高度,在可使用高度下增加储位数量或置换负重较高的料架。不同货架规格(3层、2层、小货架)状况陈述2:储位容积使用率低但单位面积保管量却高,表示公司在库品体积较小,但存货量不少,则可能因货品品项多而为做好简易有效的储位管理,即使体积小或周转率不快,亦不希望太多种货品放在同一储位上,以至於每一储位实际使用的容积空间并高。--混放改善对策:(1)置换他种较小型料架。(2)降低每一储位容积:降低料架每层高度或使用隔板隔间方式来使料架储位数增加。(3)依照各项货品的体积、重量、货量大小,来选择最适用之不同型料架,使空间的投资效益达到最高。平 均 每 品 项 所 占 储 位 数(同一料号)应用目的:由每储位保管品项数的多少来判断储位管理策略是否应用得当。计算说明:平均每品项所占储位数 =料架储位数/ 总品项数指标意义:平均每品项所占储位数若能规划在0.5-2之间,即使无明确的储位编号,也较能迅速存取货品,不至於造成储存、拣货作业人员找寻的困难,也较不会产生同一品项库存过多的问题。状况陈述1:若此指标太大,表示每个品项的库存量所占储位数太多,原因若非出在货品体积过大或储位空间太小,即是同一品项的库存过多。库存量多对一专司行销的物流业者绝非一好现象,恐有周转率不够快、资金积压的危机。除此之外,一旦同一品项货品库存过多,亦容易造成: (1)先进先出管理上的困难 (2)库存积压太久发生的损坏、过期 (3)储位不够造成後进货品摆放位置的混杂( 如同一品项可能须放至两、三个不同区域 ),储位管理上将较麻烦。改善对策:大料下架,空地区域集中摆放,小料有库位状况陈述2:若此指标很小,表示每个储位同时保管多种货品品项,很容易造成作业人员目视寻找的混淆,而产生过多的错误。因此如何在一储位中有效地保管多种货品亦是库存管理的重点。改善对策:必须要做好详细的储位编号、商品编号标示,以及有良好的资讯系统充份配合。注:仓储的条件是特定的有形或无形的场所与现代技术。说“特定”,是因为各个企业的供应链是特定的,仓储的场所当然也是特定的;有形的场所当然就是指仓库、货场或储罐等,在现代经济背景下产生的都是个以实际需求解决问题,以实地勘察、测量、设计及生产4部分组成;可任意的设置和规划。

5,哪些行业已经营改增了

1、“营改增”试点2012年起从上海开始推进。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消息,截至目前已有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业和电信业被纳入了试点范围。
营改增分三步:第一步在部分行业部分地区试点,第二步在部分行业全国范围,第三步在所有行业全国范围实行营改增试点期间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把握营改增范围时需重点关注之处陆路运输服务公路运输1、陆路运输服务中不包括铁路运输,但包含了轨道交通运输2、经营快递业务、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业务暂不属于此次改征增值税范围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其他陆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1、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2、水路运输服务不包括“港口码头服务”、“ 打捞救助服务”。3、提供船舶代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受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者船舶承租人委托向运输服务接受方或者运输服务接受方代理人收取的运输服务收入,应当按照水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航空运输服务1、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2、航空运输服务不包括“航空地面服务”和“通用航空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 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解释特别说明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 技术转让服务转让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技术咨询服务对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和专业知识咨询等业务活动。技术培训服务(包括各种专业技术的培训、推广和传授)按照“技术咨询”征收增值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果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报酬的业务活动。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在采矿、工程施工以前,对地形、地质构造、地下资源蕴藏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的业务活动。 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解释特别说明信息技术服务软件服务提供软件开发服务、软件咨询服务、软件维护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的业务行为。 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提供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产品设计、测试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的业务行为。 信息系统服务提供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桌面管理与维护、信息系统应用、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管理、数据中心、托管中心、安全服务的业务行为。 业务流程服务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提供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经济管理、金融支付服务、内部数据分析、呼叫中心和电子商务平台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解释特别说明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文字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创意策划等。注意“设计服务”与电路设计、广告设计的区分,各自归属不同的应税项目。电路设计属“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广告设计属“广告服务”。随同理发及美容服务一并提供的发型设计,不属于“设计服务”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注意“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应税项目中,除“商标”、“著作权”转让外,还包括“商誉”转让服务、“特许经营权”转让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中有关“著作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关于“著作权”的解释执行。知识产权服务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对专利、商标、著作权、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代理、登记、鉴定、评估、认证、咨询、检索服务。 广告服务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广告代理服务”按照“广告服务”征收增值税。会议展览服务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会议展览代理服务”按照“会议展览服务”征收增值税。 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解释特别说明物流辅助服务航空服务包括航空地面服务和通用航空服务。航空地面服务,是指航空公司、飞机场、民航管理局、航站等向在我国境内航行或者在我国境内机场停留的境内外飞机或者其他飞行器提供的导航等劳务性地面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旅客安全检查服务、停机坪管理服务、机场候机厅管理服务、飞机清洗消毒服务、空中飞行管理服务、飞机起降服务、飞行通讯服务、地面信号服务、飞机安全服务、飞机跑道管理服务、空中交通管理服务等。通用航空服务,是指为专业工作提供飞行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航空摄影,航空测量,航空勘探,航空护林,航空吊挂播洒、航空降雨等。 港口码头服务港务船舶调度服务、船舶通讯服务、航道管理服务、航道疏浚服务、灯塔管理服务、航标管理服务、船舶引航服务、理货服务、系解缆服务、停泊和移泊服务、海上船舶溢油清除服务、水上交通管理服务、船只专业清洗消毒检测服务和防止船只漏油服务等为船只提供服务的业务活动。船舶代理服务按照港口码头服务缴纳增值税。货运客运场站服务货运客运场站(不包括铁路运输)提供的货物配载服务、运输组织服务、中转换乘服务、车辆调度服务、票务服务和车辆停放服务等业务活动。“货运客运场站”不包括铁路运输的货运客运场站。打捞救助服务提供船舶人员救助、船舶财产救助、水上救助和沉船沉物打捞服务的业务活动。 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解释特别说明物流辅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在不直接提供货物运输劳务情况下,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手续的业务活动。“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应注意“不直接提供货物运输劳务”要件。如果纳税人“直接提供货物运输劳务”,则不属于“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纳税人,取得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其“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不得开具“运费”等运输服务收入的名称。代理报关服务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委托,代为办理报关手续的业务活动。“代理报关服务”仅限于“代为办理报关手续”的业务活动。仓储服务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 装卸搬运服务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者运输工具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的业务活动。搬家公司提供的“搬家业务”按照“装卸搬运服务”征收增值税。对搬家公司承揽的“货物运输业务”,按照“交通运输业”征收增值税。 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解释特别说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有形动产,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有形动产残值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 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在约定时间内将物品、设备等有形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解释特别说明鉴证咨询服务认证服务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利用检测、检验、计量等技术,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业务活动。 鉴证服务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为委托方的经济活动及有关资料进行鉴证,发表具有证明力的意见的业务活动。包括会计、税务、资产评估、律师、房地产土地评估、工程造价的鉴证。 咨询服务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注意“咨询服务”与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咨询服务、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的区分,各自归属不同的应税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属“研发和技术服务”;软件咨询服务属“信息技术服务”;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属“文化创意服务”。“咨询服务”包括除《范围注释》已列明的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咨询服务、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以外的,各类提供“信息或者建议”的经济咨询和专业咨询服务。

6,营改增后营业税征收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给的标准如下: 一、交通运输业: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一)陆路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   (二)水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程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  期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船东负担的业务。   (三)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   (四)管道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业务活动。   二、部分现代服务业    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一)研发和技术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1.研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   2. 技术转让服务,是指转让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3. 技术咨询服务,是指对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和专业知识咨询等业务活动。   4.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果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报酬的业务活动。 5.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是指在采矿、工程施工以前,对地形、地质构造、地下资源蕴藏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的业务活动。   (二)信息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1.软件服务,是指提供软件开发服务、软件咨询服务、软件维护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的业务行为。   2.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是指提供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产品设计、测试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的业务行为。   3.信息系统服务,是指提供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桌面管理与维护、信息系统应用、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管理、数据中心、托管中心、安全服务的业务行为。 4.业务流程管理服务,是指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提供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经济管理、金融支付服务、内部数据分析、呼叫中心和电子商务平台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三)文化创意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1. 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文字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创意策划等。   2. 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是指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   3. 知识产权服务,是指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对专利、商标、著作权、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代理、登记、鉴定、评估、认证、咨询、检索服务。   4. 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5. 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   (四)物流辅助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1. 航空服务,包括航空地面服务和通用航空服务。   航空地面服务,是指航空公司、飞机场、民航管理局、航站等向在我国境内航行或者在我国境内机场停留的境内外飞机或者其他飞行器提供的导航等劳务性地面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旅客安全检查服务、停机坪管理服务、机场候机厅管理服务、飞机清洗消毒服务、空中飞行管理服务、飞机起降服务、飞行通讯服务、地面信号服务、飞机安全服务、飞机跑道管理服务、空中交通管理服务等。   通用航空服务,是指为专业工作提供飞行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航空摄影,航空测量,航空勘探,航空护林,航空吊挂播洒、航空降雨等。   2. 港口码头服务,是指港务船舶调度服务、船舶通讯服务、航道管理服务、航道疏浚服务、灯塔管理服务、航标管理服务、船舶引航服务、理货服务、系解缆服务、停泊和移泊服务、海上船舶溢油清除服务、水上交通管理服务、船只专业清洗消毒检测服务和防止船只漏油服务等为船只提供服务的业务活动。   3. 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是指货运客运场站(不包括铁路运输)提供的货物配载服务、运输组织服务、中转换乘服务、车辆调度服务、票务服务和车辆停放服务等业务活动。   4. 打捞救助服务,是指提供船舶人员救助、船舶财产救助、水上救助和沉船沉物打捞服务的业务活动。   5.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在不直接提供货物运输劳务情况下,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手续的业务活动。 6. 代理报关服务,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委托,代为办理报关手续的业务活动。   7. 仓储服务,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   8. 装卸搬运服务,是指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者运输工具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的业务活动。   (五)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1.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有形动产,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有形动产残值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   2. 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物品、设备等有形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光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六)鉴证咨询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1. 认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利用检测、检验、计量等技术,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业务活动。   2. 鉴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为委托方的经济活动及有关资料进行鉴证,发表具有证明力的意见的业务活动。包括会计、税务、资产评估、律师、房地产土地评估、工程造价的鉴证。   3. 咨询服务,是指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

7,幼儿园如何营业税改增值税

幼儿园不在本次营改增范围之内,不存在营改增的问题。本次“营改增”应税服务的范围:  一、交通运输业  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一)陆路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  (二)水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程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  期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船东负担的业务。  (三)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  (四)管道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业务活动。  二、部分现代服务业  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一)研发和技术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1.研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  2. 技术转让服务,是指转让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3. 技术咨询服务,是指对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和专业知识咨询等业务活动。  4.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果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报酬的业务活动。  5.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是指在采矿、工程施工以前,对地形、地质构造、地下资源蕴藏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的业务活动。  (二)信息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1.软件服务,是指提供软件开发服务、软件咨询服务、软件维护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的业务行为。  2.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是指提供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产品设计、测试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的业务行为。  3.信息系统服务,是指提供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桌面管理与维护、信息系统应用、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管理、数据中心、托管中心、安全服务的业务行为。  4.业务流程管理服务,是指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提供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经济管理、金融支付服务、内部数据分析、呼叫中心和电子商务平台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三)文化创意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1. 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文字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创意策划等。  2. 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是指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  3. 知识产权服务,是指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对专利、商标、著作权、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代理、登记、鉴定、评估、认证、咨询、检索服务。  4. 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5. 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  (四)物流辅助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1. 航空服务,包括航空地面服务和通用航空服务。  航空地面服务,是指航空公司、飞机场、民航管理局、航站等向在我国境内航行或者在我国境内机场停留的境内外飞机或者其他飞行器提供的导航等劳务性地面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旅客安全检查服务、停机坪管理服务、机场候机厅管理服务、飞机清洗消毒服务、空中飞行管理服务、飞机起降服务、飞行通讯服务、地面信号服务、飞机安全服务、飞机跑道管理服务、空中交通管理服务等。  通用航空服务,是指为专业工作提供飞行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航空摄影,航空测量,航空勘探,航空护林,航空吊挂播洒、航空降雨等。  2. 港口码头服务,是指港务船舶调度服务、船舶通讯服务、航道管理服务、航道疏浚服务、灯塔管理服务、航标管理服务、船舶引航服务、理货服务、系解缆服务、停泊和移泊服务、海上船舶溢油清除服务、水上交通管理服务、船只专业清洗消毒检测服务和防止船只漏油服务等为船只提供服务的业务活动。  3. 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是指货运客运场站(不包括铁路运输)提供的货物配载服务、运输组织服务、中转换乘服务、车辆调度服务、票务服务和车辆停放服务等业务活动。  4. 打捞救助服务,是指提供船舶人员救助、船舶财产救助、水上救助和沉船沉物打捞服务的业务活动。  5.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在不直接提供货物运输劳务情况下,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手续的业务活动。  6. 代理报关服务,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委托,代为办理报关手续的业务活动。  7. 仓储服务,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  8. 装卸搬运服务,是指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者运输工具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的业务活动。  (五)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1.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有形动产,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有形动产残值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  2. 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物品、设备等有形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光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六)鉴证咨询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1. 认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利用检测、检验、计量等技术,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业务活动。  2. 鉴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为委托方的经济活动及有关资料进行鉴证,发表具有证明力的意见的业务活动。包括会计、税务、资产评估、律师、房地产土地评估、工程造价的鉴证。  3. 咨询服务,是指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
幼儿园不在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范围之内的。
国家政府部门公布了一个《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结合北京市通州区税务部门发表了一个新的通知,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改革调查,列出了时间和内容要求,你可以去网上搜索一下,相信这些对你会有帮助。 关键还是从建筑企业的特点和性能出发,在改革的过程中摈弃旧的管理模式,发扬行业优势与自身的品牌影响,尤其对财务管理更上一个档次。这样,才能与时俱进,在税改中取得较好成果。
不在营改增范围。等待下次营改增。
文章TAG:货场依据什么规范

最近更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