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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区承包是什么意思,区域分包什么意思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22 21:15:04 编辑:汇众招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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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域分包什么意思

和以前承包到户差不多,把一定区域划分成若干小块,分责到人,各司其责,谁管辖的小片出现问题谁负责。
比如说。你在广东广州市。那你就去省快递总部谈加盟市区承包。如此类推。。。。之后会教你怎么做的

区域分包什么意思

2,关于建筑这行的待遇问题

你所说的工作内容比较新奇~一般建筑单位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他们承包发包的工作都是不一样的~请说明你去的是哪一种公司!1 建设单位:他不需要承包什么工程,他就是花钱请施工单位干活的!2 监理单位:他承包建设单位监理任务,发包嘛```一般监理单位不会把监里任务发包给其他单位,本身费用就不高,包出去没意思。而且违法!3 施工单位:这就有点意思咯,他本身要承揽建设单位的工程,首先这就是个细活~~要分析工程成本和利润。还要打通不同的关系~~。发包嘛~~估计这个你沾不上,施工单位主要是把工程的分项工程转包给有能力和资质的小包工头~~但是一般这样都会有回扣~~~所以这么有油水的工作一般不会是你应届毕业生能做的事情,应为你也不知道具体的市场行情和每个包工头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你说的内容我的认为:你是去的一个施工单位,干的是投标工作~具体的投标工作有经济和商务~看你专业咯~~你现在刚毕业,待遇嘛在北京应该在3000左右,福利基本不要想,私人施工单位是不会给你交三金社保的吧~~`至少其他省市我还没见过~~~ 建筑这行主要看经验和能力~~如果你的能力很强,在很短的时间处理过很多各种各样的问题~~~~经验比较丰富~~待遇就会比较好~~你要是光想着靠自己的学历问施工单位要待遇~~估计人家也不会理你的要求!!!谢谢哈~~~挣10分是10分

关于建筑这行的待遇问题

3,千足金和中国黄金哪个好

  兄台~~额~~怎么解释呢》?  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千足金是指黄金的纯度,也就是含金量99.99%的黄金。是目前纯度最高的黄金。  而“中国黄金”是一个集团公司。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黄金)是我国黄金行业中唯一一家中央企业,也是我国最大的黄金企业。中国黄金组建于2003年,其前身是成立于1979年的中国黄金总公司,中国黄金总公司曾长期与国家黄金管理局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对全国范围内的黄金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  中国黄金主要从事金、银、铜、钼等有色金属的勘察设计、资源开发、产品生产和销售以及工程总承包等业务,目前已发展成为集地质勘探、矿山开采、选矿冶炼、产品精炼、加工销售、科研开发和工程设计与建设于一体的综合性大型矿业公司。  中国黄金目前黄金资源控制量超过1200吨,名列国内第一位;铜资源储量800万吨,名列全国有色行业前五位;钼资源储量120万吨,名列全国有色行业前三位。总资产超过340亿元。全集团日处理矿石总量达12万吨,黄金产量、销量全国第一。集团总部位于北京,拥有二级子公司57家,分布于我国26个省区,其中上市公司2家(境内A股市场“中金黄金”以及加拿大多伦多交易所“金山矿业”)。  这两个概念是不能一起比较的。  另外再赠送一个“万足金”,这个万足金和千足金不一样,不是表示纯度的(当然也没有这个纯度的首饰),而只是一个经营金饰的牌子而已。很多人产生误解的。  专业回答完毕,希望满意。
千足金
千足金是指黄金的纯度,也就是含金量99.90%的黄金。而“中国黄金”是一个集团公司。卖黄金的。
555
千足金是指黄金的纯度,也就是含金量99.99%的黄金。而“中国黄金”是一个集团公司。卖黄金的。

千足金和中国黄金哪个好

4,陕建帽子上的的scegc是什么意思

标志啊
Shanxi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 Corporation(陕西建筑工程集团公司)概况:1. 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50年,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6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2个)、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及海外经营权的省属大型国有综合企业集团,具有工程投资、勘察、设计、施工、管理为一体的总承包能力,并拥有国际工程承包、建筑产业投资、城市轨道交通、钢构制作安装、商混生产配送、工程装饰装修、古建园林绿化、锅炉研发生产、物流配送供应、地产开发建设、医疗卫生教育、旅游饭店经营等产业。2. 凭借雄厚的实力,多年来,陕建行业排名不断前移。2017年,陕建位列ENR全球承包商250强第26位,中国企业500强第197位,中国建筑业竞争力200强企业第5位。3. 陕建现有各类中高级技术职称万余人,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35人,高级工程师1697人;国家一、二级建造师5302人。工程建设人才资源优势称雄西部地区,在全国省级建工集团处于领先地位。 4. 近年来,陕建取得科研成果数百项,获全国和省级科学技术奖88项、建设部华夏建设科技奖21项,获国家和省级工法466项、专利367项,主编、参编国家行业规范标准90余项。先后有53项工程荣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49项工程获国家优质工程奖,2项工程获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18项工程获中国建筑钢结构金奖。2016年,陕建荣获鲁班奖7项、国优奖7项,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5. 多年来,陕建坚持省内省外并重、国内国外并举的经营方针,完成了国内外一大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国内市场覆盖31个省份,国际业务拓展到27个国家。正向称霸陕西、称雄全国、驰骋国际,打造“千亿陕建”的宏伟目标阔步迈进。6. 经营范围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是陕西省惟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大型集团企业,享有对外经营和代理进出口权,具有市政、公路、机电设备安装、矿山、化工石油工程以及钢结构、建筑装修装饰、建筑防水、园林古建筑、地基与基础、土石方、建筑幕墙、消防设施、防腐保温、金属门窗、电梯安装、机场场道、建筑智能化、环保工程、核工程、管道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等30余项施工承包资质,具备承担国内外各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科研开发、项目管理的综合实力。经营范围涉及工业与民用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市政建设、机场、能源、化工、建材、矿山、电子、通讯等行业的工程建设以及工业生产、房地产开发等。

5,最高限价和标底的区别是什么

招标控制价是指根据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依据拟订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发布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第四章建设项目发承包阶段合同价款的约定183号)的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应当设有最高投标限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可以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招标标底。1.招标控制价与标底的关系招标控制价是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中对传统标底概念的性质进行界定后所设置的专业术语,它使招标时评标定价的管理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设标底招标、无标底招标以及招标控制价招标的利弊分析如下:(1)设标底招标。1)设标底时易发生泄露标底及暗箱操作的现象,失去招标的公平公正性,容易诱发违法违规行为。2)编制的标底价是预期价格,因较难考虑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对造价的影响,容易与市场造价水平脱节,不利于引导投标人理性竞争。3)标底在评标过程的特殊地位使标底价成为左右工程造价的杠杆,不合理的标底会使合理的投标报价在评标中显得不合理,有可能成为地方或行业保护的手段。4)将标底作为衡量投标人报价的基准,导致投标人尽力地去迎合标底,往往招标投标过程反映的不是投标人实力的竞争,而是投标人编制预算文件能力的竞争,或者各种合法或非法的"投标策略"的竞争。(2)无标底招标。1)容易出现围标串标现象,各投标人哄抬价格,给招标人带来投资失控的风险。2)容易出现低价中标后偷工减料,以牺牲工程质量来降低工程成本,或产生先低价中标,后高额索赔等不良后果。3)评标时,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报价没有参考依据和评判基准。
1、最高限价是实行清单计价后的拦标价,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就视为脱标;2、标底是定额计价时的投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可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高于或低于标底价;3、招标控制价就是最高限价,意思是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是无效投标。4、以前的招标都是用标底的,一般是谁最接近标底中标不管是高还是低。现在基本都不用标底的了,都是采用清单报价法都是用招标控制价。希望可以帮到您,还望采纳!
1、最高限价是实行清单计价后的拦标价,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就视为脱标;2、标底是定额计价时的投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可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高于或低于标底价;3、招标控制价就是最高限价,意思是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是无效投标。4、以前的招标都是用标底的,一般是谁最接近标底中标不管是高还是低。现在基本都不用标底的了,都是采用清单报价法都是用招标控制价。
最高限价是实行清单计价后的拦标价,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就视为脱标;而标底是定额计价时的投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可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高于或低于标底价。

6,这种情况具体怎样赔偿

你这个问题,是民法领域存在多年争议的一个问题,即雇主责任还是加工承揽的问题, 首先要看他是否与工程队正式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如果有合同,是否是与包工头签订的合同,还是与死亡人个人签订的。这一点很重要。 如果被确认为雇主责任,你的朋友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如果被确认为加工承揽,由承揽人自行承担损失,但从公平角度法院也可能判决你朋友承担一少部分的补充责任,但只是情感性的,不会太多。 赔偿的数额问题,一般会按当地年平均工资或是最低工资标准乘以80岁减去他的实际年龄,基本上赔偿的方式与侵权责任数额相当。 《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谓雇佣合同(劳务合同),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 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合同法第251条的规定,“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通过对两者概念的分析,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为:(1)雇佣合同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2)承揽合同履行中所生风险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而雇佣合同履行中所生风险由接受劳务的雇佣人承担。(3)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的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雇佣合同的受雇人在一定程度上要受雇佣人的支配,在完成工作中要听从雇佣人的安排、指挥。 为了准确区分二者,当事人双方就承揽与雇佣发生争议时,可以综合分析下列因素,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予以认定:(1)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2)是否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3)是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还是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4)是继续性提供劳务,还是一次性提供工作成果;(5)当事人一方所提供的劳动是其独立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还是构成合同相对方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如当事人之间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定期给付劳动报酬,所提供的劳务是接受劳务一方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反之,则应当认定为承揽。
这一般每方都有责任的,一、你朋友把工程给无资质的工程队做。 二、工人在无资质的工程队干活。 三、承包方在无资历质的情况下接工程。 就上所述三项每方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详细你可在网上查找相关的法律条款。
不是自建房屋一层的建筑一概不适用建筑法 建筑的高度在10以上的也适用建筑法的规定
如你所说,工人电击身亡他自身有过错,应该是承担主要责任.承包方存在管理缺陷,也在承担次要责任.房主把修房承包给没有资质的人做,也有一定过错,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为此,我个人的意见是.赔偿按当地的标准赔偿,死者自负60%.承包方承担30%,房主承担10%.
你朋友要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二款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承包方要承担主要责任 10-20万元

7,如何不予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关于对外劳务合作的最新规定如下,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  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4年第3号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外劳务合作管理,规范对外劳务合作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对外劳务合作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对外劳务合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相关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从事对外劳务(含研修生)合作的经营资格管理。  第三条 对外劳务合作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境内企业法人与国(境)外允许招收或雇佣外籍劳务人员的公司、中介机构或私人雇主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有组织地招聘、选拔、派遣我国公民到国(境)外为外方雇主提供劳务服务并进行管理的经济活动。  第四条 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企业须经商务部许可,依据本办法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并在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后,方可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活动。  境外企业、自然人及外国驻华机构不得直接在中国境内招收劳务人员。  第五条 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3年以上,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地区企业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二)具有相当经营能力,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四)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具有足额交纳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的能力。  (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对外劳务合作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专职培训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均不少于2人,法律人员不少于1人。  (七)具有相应市场开拓能力和现场管理能力。  (八)具有一定工作基础,近3年向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提供外派劳务人员不少于300人。  第六条 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的申请报告。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财务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复印件,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固定场所租赁证明复印件。  (五)公司章程、经营管理制度、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六)本办法第五条第六项规定的相关专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七)拟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的国别及地区可行性报告。  (八)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出具的提供外派劳务人数证明原件。  (九)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 企业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应向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八条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的全部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意见连同企业全部申请材料一并报商务部。  第九条 商务部在收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和企业的全部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许可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批复,抄送相关部门。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  第十条 企业自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许可之日起30日内,根据原外经贸部、财政部发布的《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暂行办法》(2001年第7号令)和商务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改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暂行办法的决定》(2003年第2号令)的规定,办理交纳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手续,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领取《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 企业在领取《资格证书》30日内,向原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二条 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注册资本和经营场所的,应依法向原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登记。经登记后30个工作日内,报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及商务部备案。  第十三条 经商务部批准具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企业,可向其对外签约的境外承包工程项目派遣所需劳务人员。  第十四条 经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职业介绍机构或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开展招聘人才出境业务,除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外,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十五条 被国家列为特殊专业的行业,由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订经营资格条件。  第十六条 已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须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的一年内,达到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第十七条 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被依法吊销、注销后,其经营资格自动丧失。  第十八条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至(七)项规定的,应要求其在一个月内达到相应的条件,不能达到的,可报请商务部撤销其经营资格。  第十九条 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对外劳务合作管理规定,由商务部给予警告或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规定和国家出入境管理规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由商务部给予警告。  第二十一条 未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未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擅自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活动的,由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商务部定期或不定期公布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名单和处罚信息。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原外经贸部发布的《关于调整企业申请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的资格条件及加强后期管理等问题的通知》([1999]外经贸政审函字748号)和《关于部分调整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条件的通知》([2001]外经贸发展字735号)中有关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许可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会同国家工商总局解释。  二00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 补充规定  商务部、工商总局令第14号  为适应企业改制的需要,促进西部地区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发展,现对《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4年第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下列企业,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至(七)项规定(注册时间要求除外)的,可在原企业经营范围内继续从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但须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一)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以下简称经营资格)的企业与其他企业合并,原企业已注销,合并后存续的企业或新设企业;  (二)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分立,原企业已注销或放弃经营资格,其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整体划入的分立后的新设企业。  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分立,除前款规定情形外,分立后的新设企业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注册时间要求除外)的,可依法申请经营资格。  二、年外派劳务人员少于300人的西部省区,除本规定施行前已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外,可特别许可其一家企业申请经营资格,不受《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八)项规定的业绩要求限制。  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以你的情况 你已经具备 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资格了 书面要求补签!不签 立即仲裁!留好你4年没合同的证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1年不签 你就视同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根本别理什么派遣 你现在厉害了 他要么强制解聘你!要么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强迫解聘你 要承担 5--6个月平均工资的双倍计 10--12个月平均工资的解聘赔偿金你自己玩不好 就找律师吧 你中层了 付的起的 况且赢了 可以找他们出合理的费用 好运~ ======貌似我回答的够全面的了吧以你的情况 你已经具备 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资格了 书面要求补签!不签 立即仲裁 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留好你4年没合同的证据
1、你们不签字公司不能把你们签到劳务派遣公司。2、草签的一份劳动合同没有去劳动局去审核。法律上无效。3、不利的地方就是好板不满意。你们应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就能补交所有的保险和再发一次这几年的工资。还要对单位进行罚款。详情看看我的百度空间。
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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