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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中的附件有缺失怎么办,购房合同原件丢失怎么办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7-27 10:16:15 编辑:汇众招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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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合同原件丢失怎么办

看你办什么事需要原件了。一般说来: 找贷款银行看能不能复印一个。 找卖你房的开发商看能不能复印一个,再请开发商在复印件上盖一章。

购房合同原件丢失怎么办

2,房产合同原件丢失怎么办房产证

可以到房产局查询,开发公司销售房产局有备案的
建议您与开发建设单位协调提供原合同复印件或补签合同(加盖开发建设单位公章)、开发建设单位出具原购房发飘复印件(加盖开发建设单位公章)、开发建设单位出具购房时间、购房发飘号的证明、银行机构出具的还清贷款证明。就可以了

房产合同原件丢失怎么办房产证

3,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怎么避免合购房同丢失的损失

魏国鹏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购房合同丢失的问题。首先,要看您是否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如果您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你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第二、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首先应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最好能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再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进行登记备案。如果开发商不肯重新签订合同,您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蔽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实,这样补充协议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相等的作用。第三,如果您的房子存在贷款问题,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在此建议购房者不要轻易随身携带合同和房款收据凭证原件,以防万一丢失。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使用复印件有时一样能办。
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后,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若是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据此,你手里应该没有合同,合同已经质押给银行了)。如果购房合同丢失了,要采取如下措施补救,  一、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二、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三、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购房合同最好要收好,如果是丢失,一般情况下,房管局会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备案的,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丢失, 可以到房管局复印。

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怎么避免合购房同丢失的损失

4,按揭买房已入住购房合同和收据丢失怎么办

如果购房合同和首付收据丢失的话可以找开发商复印一份。购房合同开发商那里会有备份的,直接给开发商打电话要求要一份购房合同,开发商就会给产权人复印好,盖上鲜章与原件有相同效用,收据的话开发商也是有备份的,同样复印盖鲜章有同样的效用。
第一。根据中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蔽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实,你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买房后不小心将购房合同和房款收据丢失了,该怎么办才能避免可能带来的损失? 律师认为可分两种情况来解决,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最好能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 其次,倘若不幸与无诚信的开发商遭遇,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使用复印件有时一样能办。这样如果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证明,也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中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样补充协议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相等的作用。 此外,建议购房者不要轻易随身携带合同和房款收据凭证原件,以防万一丢失。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证据。因此,你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你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 第二。 另外,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补打一份合同或者提供购房合同和收据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最好能在复印件上写上基本情况,比如遗失后复印与原件一致等简单的情况说明。)也可申请在权属登记中心相关科室在见证下补打合同,以保证补打合同与原合同的一致性。
一般来讲,分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第二,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如果您的情况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可以采纳以下建议: 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证明,记着要加盖财务有效章以便查询。 其次,倘若不幸与无信誉可言的开发商遭遇,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讳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宜,这样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应有的作用。尽量想办法得到这一份原合同的复印件备用。一般来说,开发商出具的应该是正式发票,财务有底可查,很难做假,所以发票一般来讲不用担心。 当然了,为了防患于未然,还是建议购房者不要无故地随身携带合同和交款凭证原件。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使用复印件有时一样能独当一面,这样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底牌,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凭证,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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