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废标后有什么手续《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第三十七条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哪有那么多合法的啊,不过项目这么大,要是真这样他要倒霉的,我们这边有个图书馆的项目就是一个评委拿了别人点钱,最后都坐牢,你要是捅上去,要么没事,要么就是大动作采购人向监督部门报告废标原因,并申请...
更新时间:2023-08-03标签: 政府政府采购采购供应政府采购供应商弃标怎么办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