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问答 > 政采招标时什么情况招标失败,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二次招标不成功怎样处理

政采招标时什么情况招标失败,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二次招标不成功怎样处理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17 15:11:41 编辑:汇众招标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二次招标不成功怎样处理

由采购人申请更换采购方式,选择其他的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二次招标不成功怎样处理

2,投标失败的情况有哪些

对于投标失败的情况,可能是平台资金余额不足,也可能是投标资金大于剩余资金。注意查看提示应该就能知道详情,优投在线平台每天在早上10点以及晚上7点发标,能够满足不同投资人的需求。车贷之家专注P2P车贷信息咨询第三方门户。

投标失败的情况有哪些

3,政府采购二次招标失败还有三次招标吗

1. 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段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2. 三次失败后,也可以申请改变采购方式。
按 政府采购法规定,以招标方式采购,三次失败后,可以申请改变采购方式,选择 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

政府采购二次招标失败还有三次招标吗

4,政府采购三次招标失败后怎么处理

按 政府采购法规定,以招标方式采购,三次失败后,可以申请改变采购方式,选择 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
1. 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段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2. 三次失败后,也可以申请改变采购方式。

5,三次招标失败怎么办

按政府采购法规定,以招标方式采购,三次失败后,可以申请改变采购方式,选择 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
答: 三次招标失败了下次价格出高点
1. 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段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 三次失败后,也可以申请改变采购方式。

6,公开招标两次招标失败怎么办

分析两次招标失败的原因1、导致公开招标失败的原因有两个方面: 一是客观原因,也就是不可抗力,这只有两种选择:采购任务取消或等条件成熟后继续完成采购任务。而继续完成采购任务应依据具体情况选择采购方式:采购任务非急需,可采用原确定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因耽搁了时间,采购任务较急,可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改用其他方式完成采购任务,但前提是要看原采购程序进行到哪一步。如果采购活动才刚开始,则可改变采购方式,如果采购活动已进行到收取了标书(3家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则只需书面通知这些投标供应商参加开标会,并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开、评标。 二是主观原因,这可分为: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属于第一种情况的其选择有以下几种:开标前3天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及推迟开标时间,其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投标截止时不足3家投标供应商,则组织专家对采购标的的技术参数、供应商资质要求和招标文件进行重新审核,并对市场进行分析。如果采购标的的技术参数过高、供应商资质确定较高、招标文件设计有问题和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应修正采购标的技术参数、相应降低标准和修改招标文件后按规定重新启动招标程序。如果不存在上述问题,则申请变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按确定的采购方式所规定的程序进行。 开标后,在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中发现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也应组织专家对采购标的的技术参数、供应商资质要求和招标文件进行重新审核,并对市场进行分析。如果采购标的的技术参数过高、供应商资质确定较高和招标文件设计有问题,应修正采购标的的技术参开标后,在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中合格投标供应商超过了3家(包括3家)以上,但只有两家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在预算范围之内,在这种情形下,笔者认为如果采用的是最低评标价法,则评标可继续进行。如果采用的是其他评标方法,则可确定为废标,采购活动失败。3、对第二种情况的选择:一是开标前发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而废标的,对违法、违规者进行处理后重新组织招标。其次是除了对违法、违规者进行处理外,如果是供应商的原因,则要清退违法、违规者,剩余投标供应商只要符合法定家数,则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适当修改或调整后,让其重新投标。如果剩余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则需选择重新组织招标采购。4、因第三种原因而失败的有两种选择:组织相关人员对市场进行调查、分析,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编制采购预算、改进评标标准,重新组织招标采购。如果对市场进行调查、分析后,原项目采购预算合理,则选择其他采购方式重新采购。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据此可以按照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报告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二)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并责成招标采购单位依法重新招标。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可以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据此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7,政府采购招标中如何减少流标现象

所谓流标,是指政府采购活动中,由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或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不足三家,而不得不重新组织招标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的现象。流标,实际上是一种招标失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流标的现象不乏时有发生。这种现象一旦发生,无形增加了采购成本,延长了采购周期,进而导致采购效率的下降。为此,认真分析流标的成因,寻求和制定治理流标的对策,显得十分必要。  一、导致流标的成因  回溯我们的政府采购活动,产生流标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质条件要求过高,一些标的额并不大、技术要求并不复杂的采购项目,往往对供应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致使经营规模不大的供应商因资质不够而无法参与竞争,经营规模稍大的供应商又由于项目的标的额不大而对投标不感兴趣,结果是:高不成,低不就,想做的进不来,符合条件的又不愿参加,最终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流标。  二是采购内容中对设备的型号和配置要求不尽合理,往往指定品牌或限定一个品牌范围,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排斥了其他品牌供应商的投标,由于在一个地区同一品牌的代理商本来就不多,同样会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出现流标现象。  三是预算价定得过低,有的管理部门总是把项目预算价格压到最低点,甚至必要的费用(比如差旅费等)都没有考虑进去,使得外地供应商望而却步,不敢同本地的供应商竞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废标。这就是说,投标报价只要超出了预算价,就不可能中标,外地供应商由于路途较远,投标成本及中标后的履约成本相对本地供应商要高,由于预算价定得过低,外地供应商就会觉得划不来而不参加投标,而本地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又少,使得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流标。  四是付款方式过于苛刻,这也是导致流标的一个重要原因。供应商如期履约后,一时不能收回或在很长时间才能收回全部合同价款,这种情况极大地挫伤了供应商特别是外地供应商的投标积极性。  五是在招标文件中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要求,比如说要求投标人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某项目的授权证书原件等。(这种需要授权证书的要求,也程度不同地给制造厂商提供了控货以致于操纵市场价格的机会)一般情况下,制造商在一个地区对销售商经销授权主要看销售规模,正常情况下并不很多,销售规模小的地区一家都没有,有些制造厂商仅给某一家关系较好的经销商授权,而其他供应商由于无法获得授权而被定为废标,使得招标活动无果而终。  六是招标文件中的废标条款过多过滥,投标若有疏漏即为废标,使得经评审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流标。  二、治理流标的对策  通过以上对导致流标成因分析,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对策来治理流标,从而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一是编制全面严谨、科学规范的示范文本供采购单位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产生流标的六个原因中大多数都与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款有关,因而制订一套各类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是治理流标的根本途径,可以借鉴国家或媒体上公布的不同采购类别项目的招标文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组织专业力量出台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提供给采购单位做参考。  二是在招标文件中要体现公正合理性要求,不得附加任何歧视性条款。对投标人如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处加粗注明,以引起投标人的重视,对废标条款也应依法设立,不得随意增设。  三是推行多品牌设备的采购方式,有些通用型货物甚至可以不定品牌,只须提出性能参数的要求,这样可以让更多的符合性能要求的货物(代理商)都来参与竞争。  通过分析流标的原因,采取以上针对性措施,可以有效地降低流标的发生。但并不意味着完全可以避免流标,产生流标的原因远不止以上所列举的六种情形,这就要求在每次流标情况发生后,及时总结和分析产生流标的原因,以便作出正确的处理对策。比如有些产品的生产厂家较少,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定标办法不合理等等都会导致流标,只有对症下药,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流标这一问题。
如果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需评标委员会或者3名以上评审专家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应该继续招标,或者经市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方式;如果招标文件有问题,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招标。(两次都流标了,肯定招标文件是有问题的)。《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七条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年财政部令第18号)第五十七条 在招标采购中,有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至第(四)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予以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
文章TAG:政采招标时什么情况招标失败招标什么什么情况

最近更新